洛浦县人民法院关于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北园区79924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北园区79924.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洛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14日12时至2021年3月15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洛浦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洛浦县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北园区79924.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此次拍卖范围包括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66年8月29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洛浦县国用(2016)第12-809号;构筑物有大门、围墙、厂区地面及道路等2项,大门为金属伸缩门,围墙底部为砖混基础上部钢护栏,长度1074米;厂区地面及道路为混凝土地坪,面积15037平方米;房屋修建于2016年,并于2016年12月取得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外墙刷涂料,塑钢窗,外门以防盗门为主。部分房屋简单装,地面铺地砖,吸音板吊顶,房屋维护和保养一般;房屋建筑物共有7项合计21栋,合计证载建筑面积为19536.99平方米;土地四至:北临爱西孜食品厂,南临北京路,西临昌河枣业有限公司,东临文化路;土地形状规则,基础设施达到“六通一平”,该区域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度较好。
注意事项:上述建筑物修建于2016年,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合计证载建筑面积为19536.99㎡,经测绘公司实测建筑总面积为20757.70㎡(预测),本次评估按实测面积进行评估;厂区大部分房屋空置,少部分对外出租,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上述标的瑕疵及担保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建议竞买人进行实地看样,一经应价即表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2月27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3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被执行人如需履行债务,须在标的物开拍日前履行本案全部债务,逾期履行,本院视为无效。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户名:洛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洛浦支行营业部,账号:496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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