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集体土地上建厂房面临征收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近期,楹庭律所接到的涉及企业拆迁相关的案件,比较典型的有两个案件,其中一个是上海某企业厂房的拆迁,该厂房在90年代就是一个电子公司,在村里面租了6亩多的土地建设的厂房,大概有6000多平方,因为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厂房的土地。在接受了这个案件,经过了解情况之后,孟雷律师对这个案件从法律的角度涉及到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
这类案件是属于在集体土地上,通过租赁村里面的土地建设了厂房,现在面临征收,那么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对这类的案件企业主应当如何去处理呢?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集体土地建设厂房也是在特殊的背景下产生的现象,各地也是非常普遍的。那么,在这个案件中,企业主所在的周边地区,是大量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厂房建设的都比较久。
在90年代好多企业都是通过招商引资来的,但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当地主管部门的一些行政管理上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出租,建设厂房在手续上可能并不完善。如果想用这块土地,应当先通过履行相应的征收程序,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进行征收的补偿等项目,当然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装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补助还有其他的附属设施的一些补偿。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有的地方部门不直接出示相关的征地批准文件,甚至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往往是以违法建筑的名义进行拆除。这时候企业主可能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恐慌心理,或许是因建房的手续可能确实不是很完善,如果相关部门按照违法建筑拆除的话,可能得到很少的补偿。这类问题比较多,甚至有的地方会出现堵路、断水、断电等方式来逼迫被征收人达成要求拆除房屋协议。
因为像这类情况,有关部门多次发布相关的文件,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的一些政策保护产权的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以及政策文件,均规定对待这类问题,因为是历史的原因,包括当时因为年代比较早,行政管理不规范的原因造成的这类问题,应当用客观的眼光客观对待,要考虑历史的原因,不能用一刀切这种方式去处理。
所以说,对这类的问题即使说双方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规划部门作出了相关的一些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手续等,我们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通过诉讼的途径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即使是违法建筑的认定,也要经过依法依规,依据一定的程序去认定。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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