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阳出租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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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渔阳出租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万元
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8月25日,企查查显示,北京渔阳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出租汽车”)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京0101执8458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执行标的为10万元。
渔阳出租汽车成立于1993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海山,经营范围包含出租汽车客运等。该公司由北京阳光之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悉,渔阳出租汽车共涉及司法案件1446起,其中82.09%的案件身份为被告,5.06%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占比23.1%.该公司有被执行人记录35条,涉案金额689万元,历史被执行人998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为87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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