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违停抓拍系统第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建设共计50套电子警察设备,100套违法停车监测设备,实现违法监测抓拍功能,并将实时视频、执法证据图片传输至采购人指定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所需支架等、数据传输对接平台搭建及软件开发,执法所需配套标志标线设置、设备调试、通信联调、与交管局相关应用系统数据软硬件接入、设备执法资格检测等设备执法应用所需的全部工作及日常维护工作。
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包括系统巡检与清洁、故障维修、特殊时期系统保障、应急响应服务。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现场或邮寄购买(),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2021年任意三个月),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联系电话)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4.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发布。
5.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汇款: 购买招标文件请在汇款附言栏内写明本项目编号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以电汇方式付款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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