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发区招商入驻有哪些阅财财务省时省力省心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头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答:根据财税〔2018〕55号和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规定,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入额,按照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入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所称出资比例,按投入满2年当年年末各合伙人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所有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计算。
2.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能否用投入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投入额抵扣来源于非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收入?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入企业和天使投入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入额的百分之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其中经营所得未区分是否来源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收入。
(1)合伙创投企业在投入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入抵扣备案表》,同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备查资料同公司制创投企业)。合伙企业多次投入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应按年度分别备案。
(2)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入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后的每个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入抵扣情况表》。
天津阅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一家集软件技术,财税专业集合服务的咨询公司。“实事求是,做事为先”的工作目标,为客户提供有品质的服务。全国9个分支机构,辐射多个地区。多个细分行业解决方案,全国多名会计师,律师,技术工程师协同服务。
公司经营项目:园区注册,扶持政策申请,财税咨询服务,个人财税代理,软件技术开发
版权声明:本文由北京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