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蔡赴朝(图)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李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基础设施项目暂行办法》将从8月1起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开发区在北京市率先进行的投融资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鲁勇25日介绍说,根据《办法》规定,从8月1日起,中国境内外各类投资主体或经营管理主体均可采取多种投资方式和经营形式,对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或经营管理。
他表示,开发区要紧紧抓住这一新机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实施“二次创业”,加快开发区的发展。
始建于1992年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北京市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2年8月8日,国务院批准开发区在原来15.8平方公里核心区的基础上,扩区24平方公里。
开发区管委会发展研究与法制办主任王合生说,新出台的《办法》全面实施后,将使开发区内形成多元化投资结构,从而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降低区内企业的经营成本。
王合生透露,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15.8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75亿元人民币,基本上是由政府投入的。根据测算,扩区新增加的24平方公里面积内的基础设施投资约需要120亿元人民币。
“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仍会继续进行资金投入,但我们更鼓励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其中,用市场的力量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缺口。”王合生表示。
据了解,此次开发区推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分为地下和地面两大类,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管网、水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各类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公私合营、有偿竞买、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方法参与上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王合生介绍说,根据《办法》规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主体将由管委会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的方式确定,并按照“企业成本+税费+合理利润” 的原则核算价格,确定合理标底。
“当经营性基础设施产品与服务的价格受管委会定价制约时,管委会将采取现金补偿、土地开发补偿或无形资产补偿方式,以保证投资主体或经营管理主体能够获得适当的经济效益。”王合生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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