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人民政府瀛海镇工业区和镇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瀛海镇工业区和镇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除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拆除范围: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东至瀛兴路及其延长线,南至兴亦路,西至瀛达路,北至瀛吉街,涉及15家企事业单位,建筑面积约10.65万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本项目服务范围:负责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坪(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基础部分拆除)。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接房后48小时内完成房屋拆除工作,苫盖房屋建筑垃圾并配合甲方完成交接手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按照《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在京执业活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255号的规定,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北京参与投标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已办理进京备案的一级建造师;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7、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1、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根据北京市大兴区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近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且近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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