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仓储: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京东仓储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10:16:24中财网
原标题:京东仓储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基金管理人”或“嘉实基金”)之委托,汉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修正)》(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简称“《上交所REITs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简称“《上交所REITs发售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1号——发售上市业务办理》等中国法律的规定,出具本《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嘉实基金提供的《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简称“《招募说明书》”),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京东世纪贸易”或“原始权益人”)拟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以重庆新东迈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京东重庆电子商务基地项目(中转配送中心)一期项目(简称“重庆项目”)、武汉京东茂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京东商城亚洲1号仓储华中总部建设项目(简称“武汉项目”)、廊坊骏迪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京东亚洲一号廊坊经开物流园项目(简称“廊坊项目”,与重庆项目、武汉项目合称“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底层基础设施项目,由嘉实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募集注册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或“基础设施基金”)。本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战略投资者之配售资格核查”列示的主体拟作为战略投资者(合称“战略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战略配售(简称“本次战略配售”)。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财务数据、会计、审计、税收、现金流预测、评估、投资决策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引述,并不意味着汉坤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评价、意见和保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汉坤依据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战略配售所涉及的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并就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的问题向有关人员做了询问或与之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本法律意见书系基于以下前提出具:在汉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原始权益人、战略投资者等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承诺函、声明函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文件和信息,无论是否可从公开渠道获得,其均已向汉坤披露,而无任何隐瞒、虚假和疏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律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的口头陈述和说明均与事实一致;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2
基金管理人经办人于2022年12月30日(汉坤收件人电子邮箱系统显示时间)向汉坤发出的《嘉实京东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招募说明书》《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嘉实京东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询价公告》(简称“《询价公告》”),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应当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前述主体以外符合《上交所REITs发售业务指引》规定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于参与本基金战略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上交所REITs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与战略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基础设施基金长期投资价值。
本所认为,根据《基金合同》《询价公告》中的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本次发售战略投资者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和前述主体外符合《上交所REITs发售业务指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3
《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第十八条规定:“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中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础设施基金份额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实基金宝 睿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代表宝睿2号 资管计划)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实基金睿 鑫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代表嘉实睿鑫 资管计划)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实基金-睿 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代表睿鑫2号 资管计划)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实基金-中 交睿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代表中交睿哲 1号资管计划)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实基金睿 哲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代表睿哲3号 资管计划)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实基金睿 哲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代表睿哲5号 资管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信证券财 信人寿睿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代表睿驰1号 资管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信证券中 文传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代表中文传媒1号资管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信证券三 一尊享定制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代表三一尊享 定制2号资管计划)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招商基金-瑞 驰系列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基金(代表瑞驰1号 资管计划)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航基金 REITs京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航基金(代表京彩1号 资管计划)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华夏基金国 民养老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代表国民养老 2号资管计划)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国基金智 享8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富国基金(代表智享8号 资管计划)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工银瑞 投-工银理财四海甄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工银瑞投(代表四海甄选 资管计划)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海信托-海
盈增强-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 托·建信理财基础设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华润信托(代表建信1号 信托计划)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代表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首欧 中国公募REITs投资基金]
申万宏源(亚洲)(代表首 欧基金)
美元139,798.5564万
2007年4月20日至2037年4月19日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 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五 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照 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 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 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 用品批发;家具销售;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 鲜蔬菜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礼品花卉销 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子);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 镜);玩具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 配件批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 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卫生洁具 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化肥销售;牲畜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 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摄影扩印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 劳务派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 (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 咨询;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集成 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小微 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物业管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 维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拍卖业务;食盐批发;农药批 发;食品销售;兽药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核查京东世纪贸易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上交所REITs发售业务指引》第三十条规定:“战略投资者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基础设施基金战略配售,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1806A单元
1999年3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嘉实基金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
1995 10 25 年 月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 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 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 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股票期权做市。
经核查中信证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
版权声明:本文由北京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