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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用征地拆迁农村劳动力就业补贴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鼓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用人单位招用亦庄新城范围内征地拆迁农村劳动力,推动征地拆迁农村劳动力在经开区本地化就业,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劳动力就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用征地拆迁农村劳动力就业补贴办法》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亦庄新城范围内征地拆迁农村劳动力(以下简称“劳动力”)是指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建设用地中被征地村的劳动力。

  在经开区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招用劳动力的,可申请就业补贴。招用的劳动力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由用工单位作为申报单位申请就业补贴。

  申报单位招用劳动力,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可申请就业补贴。

  (一)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每人7000元;

  (二)招用女满35周岁、不满40周岁,或男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

  社会事业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就业补贴标准。劳动力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以当年申报通知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用征地拆迁农村劳动力享受岗位补贴办法》(京技管〔2013〕39号)同时废止。

  就业补贴按年度进行申报,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申报时间及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各用人单位可按具体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请及时关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或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

  政策文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用征地拆迁农村劳动力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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