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北京个人出租房屋严征5%综合税

  该《通知》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按照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入库的税款中,分别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按0.5%的征收率计征,其余则按照4.5%的征收率计征。

  业内人士称,该项政策并不是新政策,2004年便已实施,但主要是由房主到地税部门自行申报。而在2006年11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曾就《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制、出租人缴税、叫停中介公司“押一付三”制收费方式等内容引起较大社会关注。有调查显示,部分房主认为,房租收入不算多,收税费不合理;一些租户则担心税费被转移到自己身上,也对征收税费持异议。

  北京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一位专家指出,该政策对低端与中高端租赁市场的影响各异。其中,低端住宅租赁市场处于卖方市场,房主将转移税费负担给承租人;而中高端公寓租赁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税费成本转移难度大。

  “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蕞关键的是政策能否执行到位。目前,个人出租房屋征税的监控系统并未全面建立,房屋是否是租赁状态难于确认,很多房屋缺乏征税的有效依据。(费杨生)

  ·北京:个人出租房屋按5%征税

  ·北京:房屋中介投诉增加 工商部门发出消费警示

  ·北京市建委:境外个人在京自住房不得出租转让

  ·北京举行出租价格听证会 争论聚焦出租公司利润

  ·北京市六大房屋中介建议 房屋出租需有量化标准

  ·北京出租车“一卡通”结算遭拒 电子收费陷瓶颈

  ·北京:地下房屋租赁市场存在逃税黑洞 管理有难度

  ·北京出租车调价首日2000多辆出租车调换计价器

  请在这里发表您个人的看法,发言时请遵守注意文明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