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头部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招标公告
2018年10月10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头部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头部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89号)、《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头部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0〕269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头部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1、方案编制:根据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座谈会议、部门走访等方式明确任务分工,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
2.2、数据清查:充分利用各行业部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调查)和评估成果,结合普查任务及内容,汇总整理已有数据资料、图件等,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形成清查底册。
2.3、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普查涉及对象单位及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参与普查的自觉性。
2.4、普查实施:开展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灾情、综合减灾能力、重点隐患调查,协助上级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规定数据调查任务,并在调查完成后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在2022年3月前完成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总结。考虑到本项目系全国头部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具体工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工作内容及相应节点进度蕞终以国家普查办要求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节点为准,可进行适当调整。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为苏州工业园区头部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该项业务具有工作时效要求,为在疫情期间能按期推进服务工作,故实施本次采购。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线(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5、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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