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招商引资项目库招商项目填报指南
园区类招商项目需园区管委会相关招商部门填报;土地类项目需土地所有权单位填报;楼宇项目需楼宇开发商或授权经营单位填报;融资项目需融资企业填报。
1、填报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线、委托填报信息的证明材料。各类项目填报人需提供合格填报单位的填报项目委托书扫描件。土地项目还应出具土地证扫描件;楼宇项目还应出具土地证和房产证扫描件;融资类项目还应出具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3、北京市招商引资项目库招商资源采集表。需完整填写采集表,每类表格要素信息如下:
土地类项目包括:所属区域、地块具体位置、项目主体单位、地块规划用途、土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开发程度、拟引资行业、运作方式、拟建项目内容及描述、对投资者的要求等。
楼宇类项目包括:开发商、楼盘位置、楼盘建设阶段、物业级别、运作方式、楼层、法律文件、租售面积、参考租售价格、对承租者的要求等。
融资类项目包括:项目单位、所属行业、运作方式、总投资、融资金额、项目内容、营利模式等。
填报人通过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网站办事事项专栏,下载招商项目信息采集表,并按要求自行填写,将填写好完整信息的采集表发送至项目处邮箱()。
1、项目受理:自收到采集表邮件起5个工作日进行项目信息核对,并与项目方取得联系;
3、项目发布:复审合格的项目将通过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网站中的北京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对外发布。
版权声明:本文由北京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