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产业招商宣传推介项目(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场会议活动现场执行及前期主视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电子版、桌签、会议议程、企业介绍等物料),会议相关物料制作及活动现场搭建,活动现场拍摄并提供云直播服务及整场会议录像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1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关注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未按以下方式在上述两个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录后,选择参与本项目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无需在此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需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注册登录后,关注本项目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无需在此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2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1)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数字证书办理平台
2)市场主体(供应商)注册入库: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后,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中选择供应商入口,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市场主体(供应商)注册入库后,需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持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参与本项目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新注册用户必须使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支持的数字证书(北京CA、法人一证通或颐信CA)进行注册登录。请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查阅网页“下载中心-文件下载”栏目,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新用户注册。
请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中选择供应商入口,进入“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使用本平台支持的数字证书(北京CA、法人一证通或颐信CA)登录后,进行本项目关注及下载招标文件。
技术支持热线北京市大兴区产业招商宣传推介项目共分4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多个包进行投标。本项目本次招标每一投标人蕞多只能中其中1个包,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头部,则按照分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其他标包必须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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