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镇房屋类资产出租指导价格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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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镇房屋类资产出租指导价格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永顺镇房屋类资产出租指导价格评估服务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永顺镇房屋类资产出租指导价格评估服务 (头部包)
负责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下辖各村集体经营性用房房屋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服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永顺镇房屋类资产出租指导价格评估服务 (第二包)
负责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下辖各村集体经营性用房房屋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服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相关信息可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查询;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
方式:现场购买,现金。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被授权人购买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 注:授权委托书注明包号,如购买2包,须提供2套资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采取多投单中原则,每一个供应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标包。
5.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
名 称:北京中晟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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